首页 > 正文 >
转发:关于组织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2016年01月16日 16:32 点击数:[] 来源:研究生办

 >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组织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  发布者:kyb  来源:研究生办  浏览次数:487

各学院(部)、附属医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要求

1、各相关学院(部)、附属医院要积极组织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尽快组织召开基金申报动员会。

2、符合基金申报条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副高级)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均应申报;特别要求申请当年男性未满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青年科学基金。

3、2015年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要认真研究总结专家通信评审的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连续申请2年(2014年和2015年)面上项目未获资助,暂停1年(2016年)申请,但可以申请其它类型项目。

4、2016年度我校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5、曾获得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它项目资助的负责人,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重复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项目题目和内容,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或者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6、限项申请规定请参阅《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二、时间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151118-1231日):组织动员及撰写申请书

各院(部)、附属医院邀请有关方面专家举办专题报告,进行专题指导,组织动员教师积极撰写申请书。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按照2015版申请书要求填写。

第二阶段(201611-125日):学院(部)初审及同行评议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报者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书初稿,由各单位组织进行形式审查,尤其对参加人员进行超项检查。各学院(部)、附属医院组织本单位专家从选题、立项依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前期基础等方面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同行评议,申报者须及时根据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申请书内容。各单位应组织基金项目申报评审会,由申请人陈述申报内容,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指导,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阶段(2016126-228日):完善申请书

申请人根据所在单位反馈的评审意见和形式审查结果进一步修改完善申请书。在修改时尽量避免错别字,语法错误,专有名词错误,英文单词错误等。

第四阶段(2016229-310日):校级形式审查

申报者将修改后的申请书报送到学院(部)、附属医院科研秘书处,由学院(部)、附属医院科研秘书统一将项目的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到科技处。科技处进行形式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反馈给项目申请人予以修改。

第五阶段(2016311-314日):提交正式申报书

申请人提交正式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签字盖章)和相同版本号的电子文档到科技处。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务必保证纸质申请书和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完全一致。

学校召开校学术委员会会议,统一上报申请书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三、科技处联系人:王青春    赵霆雷

联系电话:0731-88872262, 88872633

电子邮件:kjch@hunnu.edu.cn

湖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地址:湖南长沙麓山路36号,410081 版权所有:湖南师范大学化学生物学及中药分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2